主题词:药品 包装

我国药品包装更替 市场规范尚待时日

2007-10-25 中国轻工业投资网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从2007101日起,所有医药企业生产药品时必须使用新包装,否则不得上市销售。“从目前来看,换包装对药企可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但这只是在规范行业过程中的一种阵痛。”业内人士认为。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发布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2007101日起,所有医药企业生产药品时必须使用新包装,商标和商品名不得大于通用名,否则不能上市销售。

 

  近日,记者走访了北京的几家大药店发现,货架上摆放的部分药品已使用新包装,新包装上通用名都比较明显。如一些感冒药,包装上除了印着“快克”、“感康”之类的名称外,在显眼的地方还印有“复方氨酚烷胺”字样;牛黄消炎片,“嘉恒”商标明显小于通用药名字号; “新康泰克”字体已缩小,其通用名“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则 放大。但还有很多摆在架子上的药品仍保持原貌,把药品的商品名放在最明显的位置。

 

  “药品要全部换上新包装还需一段时间,因为旧包装的药品还未售完。”北京京卫大药房的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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