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商务部 规范 月饼销售市场 行为

商务部规范月饼销售市场行为

2007-08-28 中国轻工业投资网
 

  目前,月饼即将进入集中生产时期,为引导月饼市场良性发展,保障食品安全,商务部向月饼生产企业发出特别提示,要求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有关行业标准进行生产,规范销售行为,共同维护月饼市场秩序。

 

     今年中秋节是925,邻近“十一”黄金周,两节市场档期相连,市场氛围更加突出和浓厚。今年月饼市场总体趋势是:月饼销售平稳增长,不会有较大波动;月饼消费更加理性,需求呈多样化;中低档月饼仍是市场主流,品牌效应突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月饼市场将呈现“健康、安全、环保”的发展特色。

 

     商务部特别提示月饼生产经营者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遵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和搭售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2.生产者严格按照GB19855《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生产过程严格食品安全控制,强化出厂检验管理;销售者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进销台账,实行食品安全信息可追溯。

 

     3.按照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卫生部2004年发布的《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4.按照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规范月饼的标签标示,真实反映产品属性,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5.严格执行GB19855《月饼》国家标准中关于“月饼销售包装成本不得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和“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00×103立方厘米”的强制性规定,禁止月饼过度包装。

 

     6.月饼产品的生产销售应突出产品的特色与内在品质,禁止搭售其他物品。

 

     7.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减月饼原辅料价格上涨带来的影响,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行使经营者自主定价权,合理确定月饼的出厂价格。

 

     8.规范销售行为,共同维护月饼市场秩序。

 

     近年来,随着市场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月饼市场也有了很大变化,品种日益丰富,产品品质不断提高,市场销售持续平稳增长,至2006年,全国月饼产量已达到25万吨,市场销售额突破110亿元。月饼市场的繁荣发展,有效烘托了节日氛围,带动了其他商品的销售,促进了包装等相关行业的发展。但是,近年来月饼市场也曾出现过“天价月饼”、搭售其他物品和过度包装等不良现象。为此,200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对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和搭售行为进行规范,2006GB19855《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始实施,引导月饼作为传统节日食品的真实属性回归,促进了月饼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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