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食品安全 法律

撑起食品安全的法律伞

2008-05-05 中国轻工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事实上,“苛刻”恰恰是很多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立法时贯穿始终的指导思维,因为他们深知,没有苛刻的立法,就没有可期的食品安全。请以生命的名义给食品安全重新“定价”,这是我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法草案的建议和期待。{$InnerReport}

  事实上,“苛刻”恰恰是很多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立法时贯穿始终的指导思维,因为他们深知,没有苛刻的立法,就没有可期的食品安全。请以生命的名义给食品安全重新“定价”,这是我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法草案的建议和期待。

  新闻背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向社会公布了食品安全法草案。草案第九十条规定,食品经营者以假充真或者销售不安全食品,除赔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对生产经营问题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可处以最高多达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

  两字之差内涵丰富

  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虽只两字之别,但已经可以清晰地看出立法者的思维改变——问题食品带来的并非仅仅是“卫生”问题,而是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安全”问题。这意味着,我们对食品监管的要求,已经超越了那种打击假冒伪劣、杜绝过期变质等最为原始而低级的层面,而上升到基于精确而严格的元素含量、生产环境等细致指标基础上的强制性食品安全标准时代。与此同时,消费者“表达不满的标准”,也不再是食品是不是真的、有无过期、会否吃死人等粗劣要素,而是营养元素含量是否达标、包装是否合乎标准、是否存在有害细菌、重金属是否超标等严苛要素。

  毋庸讳言,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不仅要用严格的标准和严厉的惩罚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规范和震慑,更是要以完善的执法程序和强大的问责力度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更高要求。所以说,《食品安全法》对于社会公众的重大价值,不仅在于纸上的文本完善价值本身,更在于法律的实际贯彻落实。

  我们期待,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不是法律称谓的普通改变,而是食品安全监管品质的根本改观。

  应打破企业的“囚徒困境”

  为何在原有法律、条例存在的情况下,食品安全问题会不断出现?原因可概括为一些企业面临的“囚徒困境”: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生产成本低,公关后被处罚的可能小,而那些正规企业,不仅生产成本高,且被执法检查的力度也大,此时一个感知到生存环境的企业会如何选择呢?是保持集体理性,坚持生产合乎要求的产品,还是坚持个体理性,以较小成本获得更大收益?在“囚徒困境”中,企业通常会选后者。

  既然“囚徒困境”是企业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一个原因,食品安全法就应具有打破这种困境的力量。一方面,必须完善规定、执法必严。另一方面,必须提高违法的成本、增加违法者的痛感。“囚徒困境”下,生产者之所以敢铤而走险,在于其铤而走险的收益可能大于成本,正是这种经济理性让生产者放弃了道德理性。故此,食品安全法也应通过惩罚性的赔偿,增加造假者的成本,以经济杠杆促使生产者由经济人向道德人转变。

  媒体声音

  “种什么树不该由领导决定”

  园林专家呼吁尊重科学

  据 《南方都市报》4月23日报道,华南农业大学林学院副院长庄雪颖在春节过后,对广州几个公园的植物受害情况做了个调查,结果显示:受害的35个树种70%是外来树种。在引种前为什么不进行充分考虑和论证呢?专家表示这是长官意志作怪。“一些领导前几年去新加坡参观,发现雨树很漂亮,就说广州也能种啊!结果园林部门一口气引入400多棵到南沙,现在怎样?只剩下一部分苟延残喘!”

  很多专家反映,某些领导对植物的生态习性一点都不了解,一味图树形漂亮新奇,不少的损失都是行政命令埋下的苦果。如果领导们在作出结论之前能咨询专家,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希望今后园林绿化不要再有长官意志,到底应该种植什么植物应该尊重科学,而不是依据某个领导的决定。”广东园林学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专家的声音一定要以规范的形式纳入引种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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