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家电 退税率

财政部:部分家电退税率提至17%

2009-06-12 中国轻工业投资网
 

  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该通知中指出,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此次调整出口退税率的品类涉及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发送设备等,但各个品类下的具体产品数目有限。

  空调将独立窗式或壁式空气调节器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制冷量≤4千大卡/时空调的零件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冰箱方面,容积大于500升冷藏-冷冻组合机等产品出口退税提高到17%。洗衣机方面,干衣量≤10公斤的洗衣机零件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功率≤0.4千瓦的冷藏、冷冻箱用无级变速压缩机等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无线电广播、电视用发送设备、黑白或其他单色的电视接收机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7%。

  国台办鼓励台企参与家电“以旧换新”

  本报讯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范丽青6月10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说,大陆方面鼓励广大台资企业认真研究大陆市场需求,积极参与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大陆的这一政策对台资企业和大陆企业一视同仁。

  她说,6月1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按照该方案,2009年大陆将在已安排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10亿元的基础上,再安排40亿元给予汽车更新相应补贴。大陆方面还将安排20亿元用于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在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广东以及福州、长沙开展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试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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