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新闻出版署 组建 出版业

新闻出版署:组建出版业“航母”

2009-07-04 中国轻工业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6月26日,天津新闻出版局局长兼天津出版总社社长荣新海、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力田分别与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慧英在京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宣告三地出版业将跨地区联合打造大型出版传媒产业集团和战略投资者。

    6月26日,天津新闻出版局局长兼天津出版总社社长荣新海、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力田分别与辽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慧英在京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宣告三地出版业将跨地区联合打造大型出版传媒产业集团和战略投资者。

   

这项合作协议标志着我国出版业跨地区联合打造大型出版传媒产业集团和战略投资者,以资本运作方式进行资源整合的探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出席签字仪式的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指出,此举对行业格局调整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和示范效应,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出版业组建大型出版“航母”已经开始。

    “资本集中是产业集中的基础。”柳斌杰在讲话中高度评价了三家出版企业的战略合作。他指出,在辽宁、内蒙古、天津三省、区、市党委、政府积极推动,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大力支持下的这一实践,对国内出版产业落实中央有关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和示范效应。柳斌杰强调,天津出版总社、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和北方联合出版传媒的战略合作,实际上是跨地区,以省(区、市)市场为基础进行的大规模重组,表明出版业已经学会借助上市公司这样的公共平台来发展产业,这有利于培育大型的骨干文化企业,并逐步打破行政区划对行业的限制,推动出版业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合重组,做大做强,形成新的产业格局。

    柳斌杰指出,目前我国出版业的改革已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着力打造中国出版业的“航母”,面向世界,面向全国,培养真正的市场主体和战略投资者是目前改革的重要任务。产业要有大的发展,主体企业要做强,行业要做大,必须有自己的“航母”。出版业要继续解放思想,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业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借助优势企业的上市平台,整合资源,调整结构,造就真正的市场主体和战略投资者,使国有文化企业在文化市场中发挥主导作用。

    天津出版总社是我国重要的出版力量,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是北方地区最大的出版物发行企业之一,北方联合出版传媒是“中国出版传媒第一股”。中国出版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出版发行企业与出版上市公司之间的首次跨地区合作,以双赢合作、互利互惠、强强联合为宗旨,实施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既有利于天津出版总社、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利用北方联合出版传媒上市公司平台,快捷实现间接上市,获得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功能,为自身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又有利于给目前正以资本运作方式加快发展的北方联合出版传媒注入新活力,增添新的发展机遇。

    合作的三方表示,将充分尊重各方积累和创造的资源、品牌、特色以及经营管理经验、人才团队、领军人物等,着眼长远发展,通过强化主业创新战略、体制机制创新战略、科技创新战略、人才发展战略,建构新的产权结构、资本结构和治理结构,实施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效益化发展,实现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良好收益。让合作成果惠及自身产业发展、双方所在地文化产业发展及广大职工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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