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发改委 药事费 药价

发改委将推“药事费”降低药价虚高

2007-12-07 中国轻工业投资网
 

  124,业内人士表示降低药价虚高,收药事费不如收处方费更直接、更有利。

 

  国家发改委表示,“药事费”是指药品使用、运输、储备等有关活动所产生的成本。中国社科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昨天在接受某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一措施是对药价改革的有益探索,但具体执行起来恐怕还是有一定难度,例如药事费的核算就是一个技术层面的难题。此外,中国有上万家药品批发企业,如果要监测这些企业在出厂价基础上的加价率,也需要一定的成本。

 

  张永建认为,目前我国药品的生产、研发领域是以市场为导向的,但药品的使用环节是非市场化的。政府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问题,就需要考虑如何设定制度,让市场竞争规律在药品的使用环节发挥作用,即同等质量的药品,价格越低越受到医院的欢迎。

 

  据介绍,目前,我国医院和药店实行不同的药价政策,在药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药品价格后,医院可以在此基础上顺加15%。对于取消顺加15%。对此,有网友表示,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执行以药养医的政策,即在国家税收不向医院投入的前提下,解决了本应从人们的所得税收上用于城市卫生设施建设、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的经费。将医院的药品界定为“虚高”,并将医院的药品价格降低,先决条件是解决我国现行的医疗投入问题,只要从国家税收中补贴医院的日常运转费用,不要说是医院的药品与零售药店同价,就是医院药价低于市场价,也很容易做到,不解决医院靠什么资金生存的根本问题,降价一万次也不起作用。

 

  目前,在医院挂一个主治医生的号不过5元,“买个煎饼果子还要2.5元,看个医生只要5元?俩果子钱?人家算个命还要10块钱呢,而且10块钱都是自己得的。”有网友表示收药事费还不如提高医生的挂号费。

 

  对于药事费这一新名词,医务人员表态谨慎。有医务人员表示,在未见到具体政策出台前,不好发表观点。而国家发改委对“药事费费用的比例是多少以及是否因药量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也尚未明确。但这位医务人员表示,药价“看齐”药店对患者来说无疑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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